談日本的特殊健康檢查就是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曝露在有害的環境中,所做的健康檢查。從法律上加以分類,塵肺症法律(Pneumoconiosis Law所規定的塵肺健康檢查。還有勞動安全法之中的厚生勞動省令所指定的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電離放射線,其它法律沒有規定的,使用終端機Visual Display TerminalsVDT)作業,可引起腰痛作業等共有30種項目公佈出來。從現在開始要雇用工作人員,要做上述工作者,或者要換成上述工作者都要事先做特殊健康檢查,開始工作後每半年要做1次特殊健康檢查。

    特殊健康檢查,包括有業務經歷,作業經歷的項目。其它還有自覺症狀與他覺症狀的檢查。臨床檢查或生理機能檢查,檢查對身體有害物質,另外檢查侵人人體的有害物質。

    其次談到自覺症狀,在特殊健康檢查中自覺症狀是很重要的項目。例如有機溶劑中毒中可以使人頭痛、頭暈,及非特異的症狀也不少。特殊健康檢查中生理檢查及臨床檢查的檢查項目都有規定。

    例如有機溶劑中毒,前已述及,有頭痛、頭暈、噁心等中樞神經的症狀。視野的狹窄,知覺障礙,如有末梢神經障礙,會有麻痺的感覺及脫力感。如果對有塵肺症,影響呼吸功能時,會有咳嗽、有痰,有時出現呼吸困難。

    談到他覺症狀,通常較常見的有貧血,對有機溶劑、化學物質、電離放射線等都可能引起皮膚的症狀,因此檢查時注意皮膚的症狀。

    談到末梢神經障礙的檢查,也就是知覺有關的檢查,必要時做腱反射的檢查。

    其次談到抽血與驗尿,對有機溶劑的健康檢查,有規定都要做尿蛋白的檢查。鉛中毒可能引起貧血,有機溶劑的一部份,對肝有毒性,如能抽血檢查,可以早期發現肝病。目前日本的做法是工作前檢查1次,其後每年再檢查2次的特殊健康檢查。

    其次談到發現有異常時該如何處理的問題。首先要考慮到有害物質,除了工廠外,以肝功能的異常,由於是喝酒喝多引起,或者是工廠的有害物質引起。如果是由工廠引起,那就要改善作業環境,變成很重要。

    如果產業醫師能夠利用時間巡視工廠環境,工人的疾病與工作環境有關時,應向衛生委員會提出報告,同時要提出改善的方法。

    目前日本的法律規定,半年要測定一次,如測定工廠中有害物質,如超過標準,那就很可能工人曝露在有污染的空氣中。因此一面觀察病患,一面測定空氣污染,如此做法,可以得到改善工作環境,治療中毒病患的效果。

2008年(平成20)年導入的特定化學物質,如砒素鎳(Nickel化學物質檢查,目前檢查此類物質有簡易檢查方法,很容易檢查出來。其中有5個項目,就要其中有問題,還要綜合考慮後,再做下一步的檢查工作。

    總之,特殊健康檢查有複雜的法律,有指定的健康檢查項目,其實並不是很難的工作。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選定檢查的對象,按檢查的規則進行。自覺症狀與他覺所見的檢查,都是很重要。如果工人有自覺症狀,是工廠出問題而引起,那就要提出如何改善工廠的環境,這一點也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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