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結核病,在古代的埃及就有記載,因結核病而死亡的骨骼,可以找到證據。從前曾說過「紅顏薄命」,那是在描寫當女子罹患肺結核時,會顯得瘦長,皮膚白皙,看起來就是美女,可惜壽命不長。從前罹患肺結核病患普遍短命,因此曾稱為黑死病(Plague),表示當時罹患肺結核,死亡率很高,如同黑死病。從前罹患肺結核差不多都很快會死亡,能夠活下來的並不多。在沒有藥物治療的時代,使用療養院Sanatorium隔離,也就是轉移到空氣好,有樹林的風景優美療養院,慢慢休養,如此的治療,能夠治好的病患還是很少。

   目前結核病的治療已經可以使用化學藥物而達到根治。1940年代推出鏈黴素(Streptomycin),在1950年代推出INHIsoniazid及其它抗結核病的藥物。

   日本厚生勞動省及結核病學會為中心,出版結核病的醫療基準。結核病的治療要做到,結核病的治癒,不會傳染他人,同時還能夠預防再發及防止再發生。治療原則,是使用對結核病有感受性的藥物3種合併使用,而且服藥時,一定有專人在旁指導和監視,並注意副作用的發生及其處理。

   談到治療的選擇,有各種的基準,如果病患曾經治療過,還是要轉介到專科醫師。因為此類病患,不易治療,細菌的抗藥性很高。另外事先已知道,結核病患,已有抗藥性,還是要轉介到專科醫師。罹患肝炎或肝硬化的病患,80歲以上的病患,必要選擇治療藥,還是要轉介到專科醫師。

   結核病的治療有標準治療(A)及標準治療(B),原則上選用標準治療(A)。標準治療(A)的藥物有RFPRifampicin)、INHPZAPyrazinamide)、EB Ethambutol)、 SM。最初2個月,4種藥物合併使用,如果檢查結果,結核菌對RFPINH有感受性,其餘4個月使用RFPINH治療,全部療程為6個月,這是目前全世界的標準治療。

   原則上使用標準治療(A),標準治療(B)的使用是PZA不能使用的病患使用。PZA有時會引起肝臟障礙,一旦引起肝臟障礙會引起慢性化及長期化。因此使用

PZA時要注意。如果不能使用PZA,可以改用RFPINHEBSM。使用這3劑治療2個月,其餘的7個月使用RFPINH治療。

   談到肝臟障礙時的使用藥,就是有肝臟衰竭或有肝硬化或者AST(GOT) ALT( GPT)的正常值的3倍以上,或者100IU/l以上時,就不能使用PZA,在日本,對80歲以上的老年人很少使用。雖然全世界的標準,並沒有公認80歲以上的老年不能使用,但日本的專科醫師,對80歲以上的老年人很少使用PZA。日本對孕婦也不使用PZA,但WHO忠告,PZA對孕婦,不會有影響,但日本現在是對孕婦不使用PZA。其它還有EBSM,雖然EBSM抗結核的效果很好,但是會發生腎臟障礙及聽力障礙,同時注射時會疼痛,因此日本及全世界都使用EB的情形比較多。

   談到病患開始服藥後的追蹤觀察的問題,主要是要檢查有沒有肝臟障礙,尤其是RFPINH PZA,有時會引起肝臟障礙,因此最初的2個月,每2週要抽血檢查肝功能,每月要照一張胸部X光片。對咳痰的檢查也是一定要做的檢查。如果有下列情形那就要住院,有肺結核,咽喉結核,支氣管結核,檢痰陽性的病患。另外醫師認為要住院的病患,也要住院隔離。每月要檢查一次痰,以防止結核病傳染他人。

   談到最近常與結核病患接觸的人,在結核病發病以前,可作預防性的服藥,如此,可以做到活動性結核核病較少發生。這種治療稱為潛在性肺結核感染的治療。可使用INH,治療6~9個月,日本是服用6個月的情形比較多。如果能夠服用9~12個月,有 90%的發病可以抑制下來。如果服用6個月的INH50~70%,可抑制結病的發病。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