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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患罹患糖尿病,發生心臟血管疾病的危險率比一般健康的人要高出2~3倍,如果糖尿病合併有高血壓的病患,發生心血管疾病,可能還要增加2~3倍的危險性。因此,與非糖樣尿病正常血壓的病患比較,死亡率會高出6~7倍之多。

   談到對罹患糖尿病合併有高血壓的病患,如何控制血壓,有1998 HOT Study,可作為參考。曾對高血壓的擴張期血壓設定在90mmHg 以下、85mmHg以下、 80mmHg以下,分成3組,作降血壓的研究。研究結果,這3組並沒有明顯的差別,但仔細分析,最適當的血壓是139/83mmHg,比起140/90mmHg略低。

   將除掉糖尿病患,占本研究的10%,其餘90%,比起非糖尿病患者發生心臟血管疾病還要高,可能高出2~3倍。如果舒張壓設定在90mmHg以下及80mmHg以下比較,80mmHg以下那一組,減少1/2心臟血管疾病的意外事故(Event)。因此糖尿病的降壓目標值,比起非糖尿病的降壓目標還要低。

   談到糖尿病患,有輕重之別,但上述研究主要是罹患糖尿病,未曾發生血管疾病為對象。至於嚴重病患的研究,在後面會提到。

   其次談到藥物的選擇,依日本高血壓學會的指引,是根據研究結果,將降壓的目標值設定在130/80mmHg以下,較嚴格。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先要改善生活習慣病,而且還要立刻投藥。但是如有下列情形,如收縮壓在130~139mmHg  

舒張壓80~89 mmHg的病患,先做改善生活習慣病3個月,如果3個月後,血壓沒有降到130/80mmHg以下,就要立刻使用降壓劑。選擇的藥物為ACEARB這兩種的任何一種,其理由是1.有改善器官障礙的功能。2.改善胰島素的阻抗性等的2種理由。

   但是有的糖尿病患,使用單一劑的降壓劑很難把血壓降下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把,ACEARB加到最高劑量,或者加第2種的降壓劑,如鈣拮抗劑,或者少量的利尿劑。有的病患使用2種的降壓劑,還是沒有能把血壓降下來,那就有ACEARB,再加上鈣拮抗劑及少量的利尿劑,3種的組合。也就是說,先加鈣拮抗劑,如果沒有效,再加利尿劑。在日本的經驗有許多病患,治療有抗藥性。目前日本選用ACEARB時,選用ARB時的情況比較多,因為降壓效果確實,而且發生空咳的情形較少見。

   嚴格控制血壓是有必要,但難免把血壓降得過低。2010ACCORD Study的研究結果發表出來,這是標準收縮壓140mmHg以下, 與嚴格控制的120 mmHg以下的比較研究。後者控制到120 mmHg,終點(Endpoint),但對心臟血管死、非致死的血管阻塞、或非致死的中風,並沒有想像中的減少。雖然減少一點,從統計學上,並沒有,有意義的減少。這是美國的實驗,腦中風的病患不多,但減少40%而已。因此有人認為,糖尿病患的血壓降得太低,沒有意義。

另一種為INVEST試驗、 ROADMAP試驗,血壓降得過低,反而增加意外事故,尤其是有阻塞性的動脈硬化,或者是頸動脈狹窄,合併有冠動脈疾病的糖尿病高血壓,降得太低,反而引起意外事故。因此血壓降到130/80mmHg以下,可能是太嚴格。因此如果將收縮壓降到120 mmHg110 mmHg以下,反而會增加惡化的病患,其中包括動脈硬化閉塞症(ASO)、冠狀動脈疾病及高齡者。因此美國的糖尿病學會,於2013年,降壓目標值定於140/80mmHg以下,而歐洲降壓目標值定於 140/85mmHg以下。

   糖尿病患的心臟疾病比起腦血管疾病增加是事實。但是日本曾做過腦中風與心肌梗塞的比較試驗,如有久山町的試驗,JDCSJapan Diabetes Complications Study)的大型研究,比較起來,在糖尿病患,從來沒有心臟病的過去病史,中風的發生率比起心肌梗塞的發生率有2~3倍之多。

   日本認為,糖尿病在日本為腦中風的高危險群,因此將降壓目標值定為130/80mmHg以下。但是如果糖尿病罹患有阻塞性動脈硬化、冠狀動脈疾病或者是高齡者,就不必降得那樣低,因為降低後,可能會引起器官的血流低下及低血壓,應視病情來降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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