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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育障礙是卵受精後至剛出生,大腦受到不明原因的傷害,導致發育發生不平衡,或者發育整體變慢。醫學上到18歲為止,凡是罹患腦炎或發生意外事故也包括為發育障礙兒。如果是18歲以後則稱為失智症。

    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y),為精神發育遲滯(Mental retardation),全部的發育機能,如社會生活、語言、計算全部的發育變慢。上述情形比較保留得好,同時智能障礙較少的發育障礙最近成為很重要的話題(Close up)。代表的有廣泛性發育障礙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簡稱PDD),情緒和語言的溝通困難、固執,對有變化的事物的反抗,簡言之,有強烈的拘泥於形式。如果上述都有問題,就稱為自閉症,如果語言障礙不嚴重稱為阿斯伯格(Asperger障礙,全部稱為自閉症系列(Spectrum)的一群,與有多動、衝動性,注意力集中困難的一群,稱為ADHD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是沒有智能遲滯的發育障礙為其代表。另外一群是,沒有智能遲滯,但是有學習障礙,如算術、國語等,因此被分組 Grouping 

    如果一位發育障礙病患還能上高中,這位高中生的智能遲滯不會很嚴重。對這樣的病患的治療,主要是先瞭解病患的發育障礙的型態(Type),如何處理的方法告知學校、家庭、及該學生住過的養護設施,使其能充分瞭解。如果有能力接受勸告的病患,可以進一步靠訴病患:「你罹患甚麼型態的發育障礙,平時要如何注意」。在這種情形之下,向病患提出勸告和調整環境最重要。如果病患忽然發生衝動(Impulse)或興奮,與平時不一樣的情況發生,對本疾患會發生續發性的障礙,這時可以使用藥物治療。如果是ADHD,有改善集中注意力的藥物,同時治療廣泛性發育障礙,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治療藥,目前在日本有2種,Risperidone AripiprazoIe

在日本Risperidone主要使用於精神分裂症有妄想及幻覺的病患,對於發育障礙有衝動或興奮的病患也很有效。歐美已使用於發育障礙治療藥,日本的健保還沒有核淮使用,因此日本的小兒科學會已提出申請使用。

    通常此類病患,在發育過程中,有一段時期症狀會比較嚴重,但過了一段時期後症狀會不知不覺改善。本來使用的藥物,因病患的症狀改善後,就停藥,那是不妥,因為不能視症狀減輕來停藥。停藥應慢慢減少劑量後,到最小劑量時再來停藥。如果停藥後又出現焦急,可以頓服該藥。

    還有一個問題,如果病患是高三的學生,一直在服用本劑,為升大學考試,這種緊要關頭,還是不要停藥,等上完大學一年級或二年級後再停藥。如果高一或高二的學生,本來就服用藥物治療,現症狀改善,可以試著慢慢停藥。

日本的兒童養護設施,可住到18歲,等於高中畢業後就不能再住進去。一般離開兒童養護設施後,就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也有,住在單身宿舍的也有,住到大學學生宿舍的也有,總之會有人支持下活下去,此點可能比醫師的醫療還要重要。談到病患停藥後的反跳現象(Rebound phenomenon)的問題,很少發生,可能會有睡不著的情形發生,但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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