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臨床試驗分為[治驗] Expantory trial),人譯為(最適條件試驗),中文為解釋性試驗與研究者主導臨床試驗。治驗對新的藥物或醫療儀器,包括有沒有害及有沒有效果的試驗,而由研究者為主導臨床試驗,是評估治療的草案(Protocole)效果如何。
    治驗有藥品臨床試驗管理規範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制度,按這個順序做,因此,有第Ⅰ相試驗第Ⅱ相試驗第Ⅲ相試驗後,新的藥物及新的儀器,才能獲准使用的臨床試驗
    談到研究者主導臨床試驗,基本的思考與治驗相通,研究者比較重要的治療方法,包括診斷的方法,經一定的順序評估的方法。最近多數採用隨機化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這種試驗重視研究觀察,加以評估。
    談到治驗,經核准Process後,新的藥物及新的儀器,就可上市。如果是研究者主導的臨床試驗,會有複數的治療方法,而且已判定優劣,因此,採用較優的方法治療,效果會更好。
    談到使用治驗,將新的藥物,使用於臨床上,大概要花費10~20的時間。但是研究者主導臨床試驗,因為藥物已開始臨床使用,因此,是藥效的評估,研究數年後就會有結果出現。
 其次談到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意思就是說,做臨床試驗時,有許多效果會出現的證據,這種證據,在臨床治療時,可作為參考,使治療效果提高。
臨床試驗做複數的試驗,將複數證據,加以評估。最近常使用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
    談到系統性文獻回顧, 剛才提到隨機化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的方法,實際在評估治療效果,同時也在評估有害現象。另外在觀察研究,觀察的時間比較長,作各種病患的評估,尤其特別重視有害面觀察究。
    在臨床上有許多診療指引(Guidline)推出,這種診療指引(Guidline)是使用系統性文獻回顧(Systematic review製作,可以評估品質的部分,同時治療效果的評估,再加上病患的希望及價值觀的多樣性,對各種重要的問題推薦提案就是診療指引(Guidline)的目的。最近推出許多診療指引。同時改訂也很頻繁,那是新的根據(Evidence)出現後,數年就要改訂。
    談到診療指引,有支援重要的意思決定(Decision making),其中有很多是病患與醫師,或醫療者,共同來做意思決定的情形比較多。在這種情形之下,要支援意思決定為診療指引,當然診療指引,病患與醫療者,能夠容易瞭解,對病患,能夠提供參考才是重要。
    在臨床上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變成很重要。有了診療指引,等於病患與醫師之間,有了診療指引,對病患來說,容易瞭解醫師的解說。固然醫師要推薦給病患參考,但並不是100%要遵守。因為病患很可能有各種合併症,還有其它情形,要考慮到此點,最後有病患及醫師,採用最適當的方法醫療。
    談到日本的臨床試驗與實證醫學,如果全世界,把臨床試驗標準化,及診療指引也在標準化,日本不久也會走上臨床試驗與實證醫學標準化。
    現全球化的標準化指引,談到此方面的分野,如何發展的問題。
    診療指引,可說做得很多,日本所做記憶(Minds資料庫( Deta base),150登錄(mind.jcghc.or.jp/n/)。要醫師來使用,更重要的,要醫師更能瞭解診療指引。
 
    

關鍵字:臨床試驗與實證醫學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臨床試驗與實證醫學
    全站熱搜

    阿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