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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做臨床試驗的歷史,約有近70年。最初是由1948年,BMJ(British Medical Journal)記載,MRC(Medical Reseach Council)有關鏈黴素(Streptomycin) 的臨床試驗,這就是隨機化臨床試驗的開端(嚆矢),隨機化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雖然,其後許多臨床試驗,使用隨機化對照試驗,但日本的試驗,與其說有學術界(Academia)發起的,醫師主導試驗,不如說有[治驗]先行有關。從來的臨床試驗,較為詳細,是因為有較多國際級的人物在做有關。但臨床試驗,不僅是治驗,同時也是自主做的試驗。這兩種有相當程度的差異。治驗所代表的為Expantory trial,日人譯為[最適條件試驗],中文為解釋性試驗。也就是在最適條件下,該藥物能不能發揮試驗。因此,被試驗者有限,而且沒有併發症,同時合併症少見,合併用藥的情形較少,而且年齡也有限,以這種對象來做實驗。因此Expantory trial的代表就是[治驗]。這種試驗採用的是隨機化對照試驗及雙盲試驗(Double-blind trial),其終點(End point)為,就是要觀察有沒有藥效。
例如生活習慣病的高血壓用藥,做實驗的該藥物,會不會把血壓降下來,如果治療高脂血症的藥物會不會把膽固醇降下來,或中性脂肪會不會降下來。
最近是膽固醇指的是LDL膽固醇,如果是糖尿病的治療藥主要就是HbA1c。
這種試驗樣本大小( Sample size)並不需要很大,而贊助者(Sponser)通常為製藥公司。在10年前醫師主導治驗,在制度上轉變為可能,現已增加相當多的數目,但數目上,還是公司治驗較多。在這方面臨床醫師,在日常診療時,持有的疑問,即臨床問題(Clinical question)。為解決這個問題而建立研究問題(Reserch question),因答覆這問題,其中一個政策為,要做臨床試驗時,稱為實用性試驗(Pragmatic trial),也就是臨床試驗。這與剛提到日人譯為[最適條件試驗],中文為解釋性試驗不同,對此類藥物能夠實用的病患幾乎沒有限制做臨床試驗。因此,服用後發生各種合併症,同時各種年齡,各種藥物都有。這時的做法為隨機化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有時還會做非盲檢試驗(Non- Blind Test),如此,在臨床上,較接近於診療。
這些試驗為的是許多目的,主要就是真正的終點評估(True end point),也就是英文檢驗證書(Inspection certificate)。例如降壓劑、高脂血症治療藥、糖尿尿病治療藥的死亡、 心肌梗塞、 腦中風等終點評估(True end point)檢驗證書(Inspection certificate)為目的試驗。為了維持檢出力,要使用試驗樣本相當大( Sample size)。這時贊助者(Sponser),不僅出資,同時主要為經營臨床試驗的主持者。此等在近20年,導入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 後證據(Evidence)被重視起來,如果要構成高水平程度,這種做法是很重要的。
談到臨床試驗,要參加的人員,不僅是臨床醫師,還有許多不同職別的人來參加,才能做得完美。為了試驗的中立性、公正性及客觀性,要做試驗以前,在做草案(Protocole)的階段前,試驗結果能夠反應到草案(Protocole)。如果想要做到草案順利進行,在試驗時,最好能請臨床研究協調員(Clinical Research Coordnator: CRC)協助。
實際在處理數據時,這可說很重要的部分,從前人手不夠,便由實驗的醫師來做。但為了EBM,要處理數據的人員,最好請同一醫院,或同一大學,與試驗無關的人員來處理,會較理想。尤其是做雙盲試驗,(Double-blind trial)更是如此。
如果做試驗的那一組,事先知道其結果,也會成為問題,有關這方面,要提高透明性,資金( Funding)應如何分配,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COI)應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不久就會出現。
談到COI的問題,最近因做臨床試驗,發生不愉快的事情,曾被提出來討論。從法律專家的觀念,法律概念為信託關係 (Fiduciary relationship), 這種情形發生在醫師與病患的關係,律師與委任人的關係而發生。在醫師因信託關係,本來要病患的利益為優先,但以醫師的利益為優先,或者,看似以醫師的利益為優先,這種情形,稱為利益衝突(COI)。但在日本,凡是有利害關係都稱為利益衝突(COI)。
從上面這些問題,可以看出,如果從製藥公司,獲得研究資金,要公開,還要透明化。
談到醫學會應如何發表利益衝突(COI),這就要視各學會的做法會稍為不同。例如醫學編輯的世界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Medical Editor),全世界有1,000雜誌加盟,可說很大的團體。剛才提到的是狹義的利益衝突,利害關係不僅是經濟的問題,在學術立場上,持有同等學說,與反對學說,此等學者要以利害關係來處理。
其它人際關係,有關係較密切的人,師生關係,也有利害關係,如果要做查讀(Scanning)時,要把關係較密切的人或師生關係除外,此點有必要做到。
關鍵字: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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