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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談到二重盲檢試驗(Double-blind trial),盲檢就是看不到測試的藥物,如果二重,指的是被測試的病患及主導測試的醫師。如果看不到測試的藥物有A藥及B藥,在做臨床試驗,那種藥物對降壓效果的較好,那種藥物心肌梗塞的效果較好,因此服用A藥及B藥,如果病患及醫師都不和道,就稱為二重盲檢試驗,如果都事先知道,就稱為非盲檢試驗。如果只有病患不知測試的藥物稱為一重盲檢試驗,為較為簡單的測試方法。
    談到非盲檢試驗,表示醫師和病患都事先知道,所要測試的藥物。
其做法就是,現在市面上出售的藥物有A藥及B藥,都有降血壓的效果。但這2種藥物,那一種藥物對減少心肌梗塞的效果較好,那一種藥物對減少心律不整較好。就是在臨床已使用的藥物,拿來做非盲檢試驗,這種情形比較多。
    在臨床上有時,要正確發現意外事故Event,有時會有困難。
例如心肌梗塞,有一定程度的定義,如肌酸激酶(Creatine KinaseCK)會升高,心電圖有ST升高,有某種客觀可以看到參考指標,因此,可以很清楚知道,意外事故的發生。但是如果發生狹心症,發作時,如果不做心電圖,很難診斷心症。因此意外事故Event)有時可以簡單診斷,有時也有困難診斷。
    談到最近對心臟病的診斷,使用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性治療(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或冠狀動脈檢查。同樣病態有,有的主治醫師,要使用PCI檢查;有的主治醫師不做PCI檢查的也有。有的醫師甚至,聽從病患的希望來治療的情形也是會有,因此,有此點可以說,在治療上發生不知作何治療的情形。
    對這樣的意外事故,要如何正確處理。做二重盲檢試驗有好處與壞處,這種試驗病患和醫師均不知使用的甚麼藥,如果病患和醫師,都知道使用甚麼藥,A藥比較好,還是B藥比較好,這時服用B藥的病患會認為A藥比較好,醫師可能也會認為不公平,認為A藥比較好。尤其對發病情形不清楚的意外事故,更容易發生這種事情。如果A藥比較好,服用A藥的病患,對醫師來說,可能會猶豫(HesitatePCI檢查。因為會發生此類情形,做非盲檢試驗,在科學上及證據上可能會差一點。
    如果要做二重盲檢試驗,所使用的藥物,病患和醫師均不知道。於是A藥和B藥,外表做得很相似。這種情形既花錢又花時間,但第三者知道這種情形,可以按順序將藥物送出試驗,更要花很多時間和金錢。
    談到參加的病患,如果做二重盲檢試驗,不知服用那種藥,日本的病患顯得,有一點抵抗的樣子,但多數認為沒有甚麼關係。
    二重盲檢試驗的開始於二次大戰後1948年開始,由美國結核病的治療藥鏈黴素,要使用鏈黴素或安慰劑(Plasebo),做二重盲檢試驗為最初的試驗。在生活習慣病的領域為血壓的試驗,有超過40年的歷史。這也是美國最先做的試驗,最初是使用利尿劑或安慰劑,使用於心臟血管系二重盲檢試驗。做過二重盲檢試驗後才發現,降壓劑的有效性,同時,也表示二重盲檢試驗有價值。
但是二重盲檢試驗要花費很多時間金錢,再加上,在臨床上,服用何種藥物,大家都事先不知道,因此,比較起來非盲檢試驗比較合乎臨床,因此,現對這方面的觀念稍為在改變。
    主要是意外事故Event為統計的力量(Power),因此,要招募病患也成為一種壓力。
    同樣為高血壓的病患,日本與美國比較起來,日本的高血壓病患,只要降壓就會降低心肌梗塞和中風的發生率。因此,從臨床上來比較,非盲檢試驗與二重盲檢試驗比較,盲檢試驗較合乎臨床試驗。
 
    日本做二重盲檢試驗較多,是在10~20的事。但日本做盲檢試驗曾發生,不愉快事件,因此,要改善試驗為當務之急。
    從科學的立場來探討,二重盲檢試驗比起非盲檢試驗的品質比較高,那是毫無疑問,但非盲檢試驗在臨床上,做起來了較方便,如果能按步就班做,其效果也不會比二重盲檢試驗差。如果沒有很多病患來參加試驗,就得不到正確的證據(Evidence),因此日本更應該重視非盲檢試驗。
 
 
關鍵字:二重盲檢試驗與非盲檢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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