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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房顫動(Atrial FibrillationAF)的發生,有多種原因引起,多數是隨年齡增長而發生的疾病。發病年齡因人而異,有人從70歲或 80歲發作,也有人從30歲或 40歲開始發作,因此平均是在50~60歲發作的情形比較多。

   在心肌中經常有電流通過,那是因為心房和心肌要協調,因此有一種命令系統在作用。心房顫動就是這種命令沒有發揮作用,也就是心房中的電流每分鐘發出600~1,000次,脈搏變得很快,幾乎混亂的狀態,在這種情形之下,心房就不能按順序收縮,因而發生痙攣,這就是心房顫動。

   其病態就是,心房動得很細,但不能收縮的狀況下,在心房中,尤其在邊緣的位置,因為血液不流通,容易形成血栓。這種血栓流到大腦就會形成腦梗塞。這就是心房顫動的病態容易發生腦梗塞合併症的原因。

   心室還保有其功能,雖然心房至心室的電流還是通的,但是心房的電流,是不規則,而且多,因此會形成心律不整,在這種情形之下,還不到致命的程度。雖然不致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給人類帶來了長期的痛苦。雖然有許多治療藥物,但效果都不明顯。不但藥物的治療無效,有時還會越來越嚴重。

   多數病患是從陣發性心房顫動開始發病,如果時間久了,就變成慢性心房顫動,這樣的變化要經過好幾年。但也有的病患陣發性心房顫動與慢性心房顫動,交替發作的也有。

   因為使用藥物的治療效果並不是很明顯,在1990年代後普遍使用導管灼燒術(Catheter ablation)。這個方法就是經皮,主要是在腳部,將很長的導管插入心臟,在導管的前端有電極,將有電極的導管留置在心臟。可以利用導管中的電極測定心臟的電流,或者使用電極放電使心臟的肌肉或組織加熱。簡單地說,導管灼燒術就是將導管從腳部放到心臟,把心臟引起心律不整的部位燒掉。當初使用導管灼燒術是限於範圍比較小的心律不整開始治療,因為就有一個部位有病灶,治療的效果很好,是故在1990年代後,廣被採用。但是長期以來,被認為心房顫動是整個心房在震動,使用導管灼燒術治療局部病灶,可能會有困難。但是在1998年科學家發現,導致心房顫動的病灶在心房後側的肺靜脈中的血管及其周圍。換句話說,發生心房顫動的病灶就在肺靜脈中的血管及其周圍,就是局限在一個部位。

   大約在10年前,當初使用這樣的方法治療,效果並不是很好。但是近10年,治療的效果大大改善,目前的治療效果,如果是早期的陣發性心房顫動,治癒的效果有9成。如果本病進行到慢性化後,也就是慢性心房顫動,病灶會擴大,治癒率降到5~6成。因此,要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本疾病的一個治療原則。

   但是使用導管灼燒術,並不是萬無一失。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做導管灼燒術,可能會引起腦梗塞,另一個就是發生心包填塞Cardiac tamponade),其發生率都在1%。發生心包填塞的原因就是,在心臟很薄的部位加熱後,心臟有時會破裂。

   目前的治療已相當的進步,一旦發現有心房顫動病患,應積極使用導管灼燒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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