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日本全國癌症登錄事業,就是被診斷為癌症,其資料集中於同一個地方。如此,可以統計,那種癌最多,那種癌最少的組織。
談到登錄項目:
1.病患的姓名,個人有關資料。
2.癌症發生的部位。
3.癌症的種類。
4.癌症治療情形。
5.如何發現癌症經過情形,如在健康檢查間時發現,發現時,有無浸潤。
負責處理的人,最好是醫師,但醫師的工作太忙,往往抽不出時間,就好訓練職員來做。
每家醫院要具備這樣的人材,向都道府縣有一處癌症登錄單位報告。各縣癌症登錄單位,與國立癌症研究中心有電腦連線。
何時日本開始有癌症登錄系統的問題。這個法律於2013年成立,而在2016 年1月 1日開始實施,凡是有癌症病患,要向上級申報的義務,也就是日本全國癌症登錄事業,開始運作的日期。
推薦癌症病患登錄時間,是在癌症病患經第1次癌症治療完後,就要申報,如果不能在原來醫院治療,送出其它醫院治療時就要申報。診斷為癌症後,最長半年,短的時候1~3個月就要申報,這是一般的情形。申報時,作業員,要注意,同一癌症病患,有沒有重複登記,要做名冊一覽表,一目瞭然。
本來日本有個人資料法,要不要提供,由個人來決定。但是癌症登錄推進法規定,不管願意或不願意登錄,一律癌症病患都要登錄,這是有法律規定。
通常申報醫院要有20床以上病床,才能向上級申報;如果私人診所發現癌症病患,通知癌症登錄單位報告即可,癌症登錄單位會協助。病患不管到醫院治療或小醫院治療,凡是發現癌症,都要申報,這是一種義務。這種做法對治療癌症和預防癌症都有幫助,因此,一般大眾,不要怕個資外洩,應同意這種做法。臨床醫師要瞭解,例如申報胃癌,還要說明,發生在胃那個部位,及癌症的種類,如此,才能有統計上的幫助。
如果能做到癌症申報較仔細,如此,可以掌握癌病患數目,那種癌症增加,那種癌症減少,慢慢可以找到對策。這種工作不是立竿見影的工作,而是做久了才能看出其效果。
日本癌症登錄,自1950年開始做,但沒有做到數據統一及義務。因此,效果不彰。
現有了正確癌症數據,因此,現在國家、都道府縣、研究者及私人企業,都會利用癌症數據,來研究如何對付癌症,減少罹患率及死亡率。
關鍵字:全國癌症登錄事業及其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