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日本肝癌治療的進步
日本因肝癌而死亡人數,每年不到3萬人。這是幸運的,因為在2005年,肝癌死亡率,發生最高峰,以後逐漸減少。在日本,肝癌的死亡率為第5位。
其中發生原因,最多為C型肝炎。但最近C型肝炎的藥物治療進步,C型肝炎引起肝癌相對減少。大約在20年前,80%為C型肝炎,B型肝炎為15%。這2種,占了肝癌的發生率。現在C型肝炎超過60%,比從前減少,但增加的,並不是B型肝炎和C型肝炎,而是非B非C型肝炎(non-B /non-C)肝癌。
何謂non-B /non-C,還有一小部分不清楚。從前所說酒精性肝硬化,約有20%屬於non-B/ non-C,其餘不是酒鬼(Wine bibber: drunkard)。
通常肝癌與肥胖及糖尿病有關,在肝臟有脂肪粒子累積,為非酒精性脂肪肝疾病( Non- alcoholic steatohepatitis:NASH),罹患肝癌的病患在增加。
談到診斷,抽血檢查,如有 C型、B型病毒,就可診斷,如果不是,那就是non-B/ non-C。
在日本,常使用超音波檢查而發現肝癌。但是如果肥胖,使用超音波檢查無效,因此,在美國肥胖的人多,使用超音波檢查發現不了肝癌。如果已罹患C肝、B肝,要定期回到醫院檢查,約4個月或半年,檢查1次超音波檢查。如沒有罹患病毒,很難定期回到醫院檢查消化道疾病。如此一來發現肝癌時,己變成很大,或有複數肝癌,治療就會受到限制。
當發現肝癌的處理方法為:
1.肝臟切除(Hepatectomy)。
2.經皮射頻消融術(Radio Frequency Ablation:RFA)。
3.肝動脈栓塞術( Hepatic artery embolism)。
談到根治,可使用肝臟切除及經皮射頻消融術,但肝動脈栓塞術,不能根治。
談到治療的選擇,視肝功能障礙的程度來決定,例如肝硬化,是初期,還是惡化,或嚴重惡化,分階段來治療,其次癌的數目有多少,1 個、2~3個、4個以上,其次為腫瘤大小,3cm以內,及3cm以外。也就是肝功能障礙以ABC加以評估,C表示最嚴重,以肝硬化來說,如果A、B階段,可使用.肝臟切除或RFA治療,如果腫瘤夠大,或數目夠多,就要使用肝動脈栓塞術。如果超過4~7個以上腫瘤,原則上不使用肝臟切除或RFA,而使用肝動脈栓塞術,或抗癌劑,直接注入肝動脈,或使用標靶治療藥物。
談到上述治療方法,通常選用1種方法治療,但有時也會選用肝動脈栓塞與RFA合併使用情形也是會有。也有腫瘤數目多,最先使用肝動脈栓塞,2個月後使用RFA。
2009年推出肝癌標靶治療藥物有 Sorafenib,以後再也沒有推出新肝癌標靶治療藥物。Sorafenib並不能完全消滅肝癌,使用上述基本治療法無效時,始使用,Sorafenib,僅能使肝癌縮小。
肝癌的預後,5年存活力,僅有30%,近似肺癌。東京大學附設醫院,早期發現肝癌5年存活力為62%,肝切除病患5年存活力也類似。總之,肝癌的治療,選擇與預後有關。如果癌細胞的塊數過多,就不能切除或做RFA,預後通常不良。
談到病毒性肝癌與non-B/ non-C肝癌預後比較。病毒性肝癌的治療,因病毒藥物治療的進步,尤其是C肝,3年前推出新藥,可以把病毒完全排除,但B肝的藥物,並不能完全排除,僅可以抑制下來。也就因為如此,現比起`10~20年前,B肝的預後,好很多,C肝也同樣在改善。non-B/ non-C肝癌病患,要等到病情稍為惡化時,始能發現肝癌,因此,目前要改善預後還是有困難。
談到日本與歐美肝癌治療有何不同,日本有健保,可以早期發現肝癌,可以引用上述3種方法治療;歐美肝癌治療,多使用肝臟移植。東方人還是採用日本的方法,較實際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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