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談到類固醇(Steroid)為內源性荷爾蒙(Endogenous hormones)。
於1948年ヘンチ氏使用類固醇於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病患。
效果顯著,2年後榮獲諾貝爾醫學獎。其後類固醇還使用於膠原病、神經疾病、消化道疾病的炎症性免疫抑制,廣用於臨床。
將類固醇大量使用後,可以強有力抑制炎症及免疫抑制,廣用於免疫有關免疫疾病。雖然類固醇,可說古老的藥物,至今還沒有瞭解得很透徹。
生理上作用, 糖皮質激素(Glucocorticoid)受體與類固醇結合後,移行核內,與核內DNA作用,轉錄 (Transcription)後開始作用。這方面已瞭解,但是抗炎症作用,免疫抑制作用,其經路,有相當研究,第二調解員(Second mediater)的抗炎症蛋白為AnnexinⅠ等有幾種已瞭解,還是不能完全說明。但是個別细胞因子(Cytokine) 的表現,在轉錄時有抑制作用,這方面反而容易說明,抗炎症及免疫抑制作用。同時Cytokine以外,對炎症Mediater,有強有力抑制作用,綜合有抗炎症作用與免疫抑制作用。這種理解,已成為現在作用機轉中心。
使用類固醇治療時,有許多副作用為其缺點。如庫興氏症候群(Cushing,s syndrome),如果使用類固醇使用劑量過大,容易引起感染症、動脈硬化及骨質疏鬆。因此,使用類固醇治療時,還是要小心。
如果會發生器官障礙的疾病,如膠原病,要使用高劑量,而類風濕關節炎,有一部有關節障礙,但這是一部分發生, 主要滑膜炎(Synovitis)為主要症狀,因此,可以使用小劑量。使用小劑量,還是要與抗類風濕藥合併使用,如此治療,可以抑制關節的破壞。這種情形,在綜合分析(Meta-analysis),也已證實。現在全世界先進國家指引,都寫明,如果使用 類固醇治療時,能好好使用都有效。
現在因為有Methotrexate及強有力生物學製劑推出後,使用類固醇頻率有減少,在日本有的大學醫院,本來使用40% 類固醇,現降為 30% ,使用劑量也減少許多。
在日本和歐洲指引,最多能使用類固醇 6個月,美國指引,最多能使用類固醇 3個月。 最好使用抗風濕熱藥物,類固醇儘可能不要使用。
談到現在對SLE的治療,現還是使用高劑量,不久前使用Prednisolone每一公斤使用1 mg,現劑量改變為 0.5~1 mg ,使用較小劑量的傾向。 那是使用強有力的免疫抑制劑有關。如果初期治療,單使用免疫抑制劑,很難減輕炎症。
類固醇對各種Cytokine及各種Mediater有抑制作用。現使用生物製劑,單獨使用,不如與類固醇合併使用,還是合併使用效果好。
談到SLE治療,最近研發Belimumab,為對抗B刺激因子抗體,已承認使用。因此一部分病態,可以在如此,狹窄部分治療,不僅在類風濕關節炎,意外還可用到很廣的疾病。這種治療法,慢慢擴張到由類風濕關節炎,擴張到膠原病。
談到止痛藥,很早以前對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除NAISDs及非類固醇外,沒有其它藥物,因此,需要大量投予藥物控制病情的時代。
現發現NAISDs大量使用,會造成消化性潰瘍、腎臟障礙,以及心臟病。
這3種疾病,都不能長期使用止痛藥。最近推薦使用止痛藥,視病,適當使用止痛藥。從前認為NAISDs為使用很方便,現發現副作用還是很多。
現代觀念認為不是很嚴重疼痛,對病患使用Acetaminophen,如果嚴重一點,使用非麻藥性類鴉片藥物( Opioid)。
關鍵字:類風濕及膠原病治療藥止痛藥與類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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