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日本自1988年,每年約有3萬人以上的自殺。因此日本於2006年推出「自殺基本對策法」,不僅要照顧自殺未遂者,同時要照顧其家屬。因為一個人自殺,其家屬有5~10人,同樣精神會受到影響,因此這些人就需要精神護理。目前對這方面在作各種的研究,而自殺者的家屬通常會帶有很強的悲慟反應。自殺者家屬所引起的悲慟反應與交通事故或因病而死亡的悲慟反應稍為不同。自殺者的家屬認為,不僅悲哀,將來也沒有希望,同時最嚴重的就是不停的責備,誰害死的,心理有罪惡感。如果當時能夠注意,可能就不致於發生自殺,一再自責。但也有相反的反應,發脾氣的也有,一走了之,甚麼都不管?如果是中高年齡,又是一家的支柱,將來的經濟來源就會成問題,想到此,壓力倍增,悲從中來,那是一種很難形容的複雜的心情。其實其家屬還有牽涉到法律的問題、小兒上學的問題、教養的問題,問題一籮筐。

  其家屬會發現在自殺以前,已經出現自殺徵兆,因為沒有好好注意,因而沒有辨法挽回一條生命,實屬可惜。其實一般大眾,很少能夠在自殺前發現其徵兆,即使精神科醫師也很難辦到,都是事後才想到的。如果要防止自殺,目前所知,是件很困難的事。因此想要自殺的人,生前可能罹患憂鬱症或者適應障礙,因而還在看精神科的門診,如果要把家屬同時治療可能會有困難。

  對開業醫師,如果兩夫妻都來看診,其中一個人自殺,留下來的人應如何勸導及精神護理。要注意,不要硬要問出,自殺家屬不願回答的問題,否則會造成自殺家屬的二次傷害,宜慎重其事。最重要的是共感與傾聽,所謂共感就是自殺家屬在生活上有何困難,我們要充份瞭解,同時不要把家屬的想法加以解釋或判斷,醫師應詢問家屬,如何做才能幫助家屬,也就是支援家屬希望需要的。首先要瞭解,不僅在精神上,同時在法律上或者在經濟上需要幫助的地方還是很多。

  日本的都道府縣設有「支援小組」,或者有「自助小組」,衛生所也有「精神保健福祉中心」,應通知家屬有這種組織,不一定要家屬勉強參加。而這類組織對家屬的幫助很大。

  最近日本每年都有3萬人以上的自殺,而且一直在持續,更顯得自殺家屬照顧的重要。

  最後一點就是自殺家屬常會訴說,失眠、食慾不振、自己想死的念頭,這類病患應通知家屬應看精神科醫師,但是不一定要家屬勉強去看,如此才不會造成家屬的一種壓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